澳洲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日前承认,监管部门识别并起诉外国人非法购买二手住宅的能力「非常有限」,类似购买行为「难以避免」。

澳洲《雪梨先驱晨报》援引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主席布赖恩•威尔逊的话报导,澳洲需建立全国性地产交易登记系统,追踪外国人购买二手房的行为。
新华社报导,根据澳洲法律,一名外国投资者如果拥有可在澳居留12个月以上的签证,则获准在澳购置1套二手住宅,但必须在离开澳洲后的3个月内出售此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不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澳洲房地产仲介丶律师或亲友的「帮助」下,违法购置二手住宅,且在离境后也不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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