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被猥亵 15岁被强奸 20岁少女绝望选择安乐死!

悉尼华人资讯网   2019-06-06 09: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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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一名17岁少女因在儿时惨遭多次性侵强奸而患上多种精神病,经历多年“难以承受的痛苦”后,获准以安乐死结束生命,这名少女已经于6月2日周日离世……


图片来源:Ins

11岁遭猥亵,14岁遭轮奸后患上抑郁症
选择结束痛苦人生的波托芬(Noa Pothoven)在自传Winning for Learning中披露,自己年仅11岁时参加派对期间遭人猥亵,3年后又被两名男子轮奸。惟出于“恐惧与羞耻”,她未有报警,亦一直向家人隐瞒这段惨痛经历,但事后她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丶抑郁症与厌食症,获准辍学在家休养。她曾要求荷兰政府改善精神病患者的护理条件,更多次尝试自杀,称“我的身体遭入侵,伤害永远无法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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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托芬去年12月接受当地报章de Gelderlander访问时,表示曾与安乐死诊所接触,要求隐瞒父母接受安乐死,但对方认为她太年轻,应先完成精神科治疗再决定,令她面对长期等待而感到绝望。她上周四(5月30日)在Instagram帐户发文,表示经过多番讨论与评估,当局终同意让她接受安乐死,“因为我所受的苦令人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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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绝望:“我在呼吸但不再活着”
波托芬称,自己经过多年挣扎顽抗,生命已然枯竭,虽生犹死,甚至已停止饮食多时。她写道 :“我在呼吸但已不再活着。”她说,其安乐死或会令部分人感意外,但有关计划已存在多年,并非一时冲动,希望朋友和Instagram的追随者不要试图说服她改变主意,“这是我的决定,也是最终决定……爱是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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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其后被删除。波托芬的家人透露,她与亲友度过最后时光后,周日在家中客厅透过安乐死离世。

荷兰2001年通过安乐死合法化,并在2002年订立相关法例,保障要求安乐死或接受适切护理的权利,并期望大众公开讨论有关议题。申请安乐死的人必须最少年满12岁,12至16岁者须获家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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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众议员韦斯特费尔德(Lisa Westerveld)在波托芬离世前数天曾往探望,她形容波托芬极其坚强,“我永不会忘记她。我们将延续她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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