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介绍
伍雄杰联合律师楼成立于1996年,位于南加州洛杉矶东区40英哩的内陆帝国明星城市-库卡蒙加牧场市( Rancho Cucamonga )。 现有全职律师数名丶顾问律师及合作律师数名及法律助理数名。本律师楼专精公司商业丶房地产及债权债务相关案件。包括大小公司行业及个人在内的广大客户群遍布加州丶美国及两岸三地。强大的中美律师阵容,集合越过六千成功案例之丰富径验,是名符其实的诉讼权威及谈判专家。无论是诉讼出庭丶仲裁还是庭外和解,本律师楼坚持“最完善的方案丶最满意的结果”的一贯方针,竭诚为广大客户争取最高法律权益。数年来一直是南加州商业及民事案件客户的华语律师楼首选。
视频说明
在美国打官司的步骤:
Step 1 递交诉状
原告人需准备Complaint诉状,诉状中不用粘贴所有证据,只需附上有代表性的合同。
Step 2 递交起诉通知书将法院开具的起诉通知书以及诉状等文件递交被告,可以通过专门的诉状递交人员或法警。
方式一.直接递交若文件当面递交被告,被告需在30天内回复,不需被告进行签收。
若被告方是公司可以直接递交前台或由公司员工,这样也算是亲自交给被告,被告需要在30天内回复。
原告不能自己递交通知给被告。
方式二.转交若递交文件时被告不在,需再次递交,最多递交三次。在第三次递交时被告仍然不在可交给被告住处的18岁以上的人代收。
若文件代收转交给被告被告需在40天内回复。
若无法面交或转交文件可以经过法院批准允许进行登报等公告送达。
若文件送达后的限期内被告置之不理不做回应,原告可以申请缺席审判。
Step 3 案件管理会议文件送达后4-5个月后开始案件管理会议Case management,并不是进行判决,法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Step 4 双方取证双方可以进行书面取证,向对方索要相关文件资料,询问对方案件相关的问题。
要求对方配合取证时若对方30天内不回复可以告知法院强迫对方配合。法院强制对方配合对方仍然置之不理,原告可以拿缺席判决,被告可以申请撤案。
取证过程大约有半年到9个月的时间。
案件进展过程中双方可以提出和解。
Step 5 审判简单来说在美国打官司的流程是这样,但是具体案件中还要划分得更为详细,有很多变数,法律中也存有例外,比较复杂。在美国遇上要打官司的情况最好是找有经验的诉讼律师来帮助处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