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介绍
美国爱荷华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联邦,加州法庭注册律师;
中国注册律师。
法律是全民的保障,不是为少数特权而订立的,申春平为您打抱不平。申春平律师来自中国北京,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曾于前加州律师协会副会长赫利律师主持的事务所工作多年。申春平现任美国联邦、加州法庭和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注册律师。为服务广大的消费者,增进大多数人的法律知识,申律师常应AM1300与AM1370电台的邀请,在空中讲解各种法律专题,回答各项法律题目,深入浅出,甚受听众好评。申春平律师精办各种移民、商业、刑事、婚姻等法律案件,成功案例很多,欢迎查询。
视频说明
起诉不在美国的人或公司:
在美国起诉不在美国的人或公司,起诉后一定要将诉状送达。
在美国诉讼他国公司需通过海牙公约进行送达。
在美国有资产的外国公司诉状送达后通常会应诉。
起诉在美国没有资产的个人或公司无法得到赔偿,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诉状送达后对方未应诉,起诉方可得到裁决书。
起诉外州的人或公司:
被起诉对象在外州可通过美国联邦法院起诉。
起诉前先评估该起案件是否适合起诉,在哪一个法庭起诉,起诉后如何拿到赔偿。